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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到货后发现商品已经被别人用过,要如何请求赔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4 13:37)    点击:26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网友询问:

网购商品,到货后发现商品已经被别人用过,要如何请求赔偿?

律师解答:

如果是通过网络购买的,可以直接在线申请退货退款操作,只要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内都是可以退换操作的。

买到使用过的商品商家属于欺诈,消费者除要求退还货款外还可主张3倍货款的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商家把别人穿过的衣服作为新衣服出售,存在欺诈行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 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 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计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在不同情况下,消费者应向谁要求赔偿做了具体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索赔。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求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律师提示: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规定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于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经营者要对其销售的商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肖先生可以主张退货退款。

遇到“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等类似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主张条款无效,经营者仍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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