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14 13:56) 点击:2718 |
在遇到短暂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很多人都会通过借款来解决,借款时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也可以选择民间借款,在进行大额的民间借贷时,贷款公司可能会要求出具担保人。 网友咨询: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解答: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钱双方协商更改还钱日期,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5、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6、超过担保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7、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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